成功申請者可以帶著他們的配偶和孩子,以及一位傭人長期生活在馬來西亞。申請者的孩子們可以就讀任何一間在馬來西亞的著名私立學校、國際學校或大學,配偶和孩子可以拿到與申請者同樣等級的簽證和在馬停留時限。
注:已年逾21歲的孩子則需另外申請簽證。
申請者也可以從原居國進口一部汽車,或在馬來西亞購買一部本地裝配的汽車。兩項都可獲得免稅。
此項目并沒有限制要求申請人在馬所逗留的時間,也就是說您可以來住上一年365天也可以是僅僅住一天,也并沒有要求您每年進入馬來西亞的次數。
申請者和其家人可以投資任何等級的固定資產,例如房產,公司股份,債卷,定期存款或外幣帳戶,或者作為公司的擁有人,并且可成為公司的董事或股東。唯有年逾50歲者可申請每周長達20小時有薪工作的特別準證。
購買房產并非申請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的條件。如果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的申請人打算購買房產,可以購買任何數量的房產,但是每個房產的價格必須達到50萬馬幣或以上。(如果普通身份的外國人打算購買房產,可以購買任何數量的房產,但是每個房產的價格必須達到100萬馬幣或以上)
由MM2H參與者從國外匯入馬來西亞的錢不需要被馬來西亞政府抽稅,但是在馬來西亞所賺取的收入就需要向政府繳稅。
基本的經濟條件要求是在您取得此項目的批準之后,要在馬來西亞的銀行存入一筆定期存款。
申請人基本條件
年齡50歲以上
定期存款RM150,000馬幣十五萬(一年之后可以取出RM50,000馬幣五萬買房子或支付醫療費用或孩子的教育費)。
年齡50歲以下
定期存款RM300,000馬幣三十萬(一年之后可以取出RM150,000馬幣十五萬買房產或支付醫療費用或孩子的教育費)。
又如果申請者已在馬來西亞擁有超越RM1,000,000 馬幣一百萬的房產,年齡50歲以上者可以只存入RM100,000 馬幣十萬;年齡50歲以下者可以只存入RM150,000 馬幣十五萬。
所需文件
1)收入證明
a)海外銀行存款證明 - 含儲蓄,現金或定期存款在內的所有銀行資產。年逾50歲者需RM350,000 馬幣三十五萬(或以上);年齡50歲以下者需RM500,000 馬幣五十萬(或以上)。這些資料重在證明申請者有經濟能力支持在馬停留期間的各項支出。
b)每個月收入RM10,000馬幣(或以上)的離岸收入證明。這份月收入可以是公司贏利、薪金 、退休金或者其他 形式的退休福利 (可以從公司,付款證件或所得稅聲明等 的形式證明)。
2)申請者的護照復印件每一頁連同空白頁都需要復印(公證行公證時只需蓋章在有照片的那頁)
3)每一位相關申請者需4張護照照片
4)婚姻證明(如果有需要帶配偶的話)
5)出生證明(如果有需要帶孩子的話)
6)個人簡歷
7)一份簡單的申請MM2H的申請書
8)任何其他可以進一步證明申請者實力的文件,如專業機構的會員證,教育畢業證書等
9)一份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您的當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或外交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