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使用說明書
浙江三樂照明有限公司
一、概述
1.1主要用途適用范圍
KBM-3/110礦用隔爆型主令開關(以下簡稱開關),主要適用于具有甲烷和煤塵危險的煤礦井下運輸車輛上控制照明、信號的轉換。
1.2型號的組成及其代表意義
K B M 3/110
額定電流/輸出電壓,A/V
照明用
隔爆型
主令開關
1.3使用環境條件
a、環境氣壓(86~106)Kpa;
b、環境溫度—20℃~+40℃;
c、空氣中相對濕度不大于95%(溫度+25℃時);
d、有甲烷和煤塵性危險的礦井中;
e、無足以破壞絕緣和腐蝕金屬的有害氣體環境中。
二、技術特性
2.1額定電壓:110V;
2.2額定電流:3A;
2.3型式:礦用隔爆型,標志“ExdI Mb”
三、尺寸、重量
3.1外形尺寸:184×110×98mm;
3.2重量:4.8kg
四、結構特點
4.1開關結構性能均符合GB3836.1-2010《性環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及GB3836.2-2010《性環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和MT625-2005《煤礦用隔爆型信號開關》的有關規定。
4.2開關外殼部分由殼體、前蓋、后蓋組成。殼體、前蓋、后蓋均為HT250的灰鑄鐵制成,耐沖擊抗震動。
4.3開關觸點數量多,可同時控制多個負載。
4.4開關絕緣座由絕緣座、蓋板、主令軸和接線柱組成。
五、維護和保養
5.1為了保證隔爆性能,必須注意保護隔爆面不得使之碰傷,并經常用潔凈的棉紗將隔爆面揩抹干凈,再涂薄層204-1防銹油。
5.2經常檢查所有緊固件是否松動,特別是有關隔爆面上的及接線處的接線處的緊固件一定要擰緊。
5.3必須定期對隔爆面進行檢查,如有缺陷應按有關規程修補或更換。
六、運輸和貯存
6.1運輸:在運輸過程中,不得遭受強烈的顛簸及雨、雪的浸入。
6.2貯存
6.2.1應存放在空氣流通、干燥和不含有害氣體的庫房內。
6.2.2不得使產品受潮、雨淋、碰撞。
6.2.3存放期超過三年的產品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換銹蝕的零件,按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檢查。
七、設備的成套性
7.1使用說明書1份;7.2裝箱單1份;7.3合格證1份。
八、保用規則
在用戶遵守產品的保管和使用方法的條件下,從本廠發運之日起1年內,產品因制造質量不良而損壞或不能正常工作時,本廠免費為用戶及時修理或更換產品或更換零部件。
九、警示語言
嚴禁帶電開蓋。
維修設備時應保護好隔爆面,嚴禁磕、碰傷,檢修完好之后,隔爆面上的及接線處的緊固件一定要擰緊。
檢修時應檢查引入裝置的密封圈是否損壞,更換時應選用與電纜外徑相一致的密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