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2)當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3)企業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
(4)企業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軟件產品擁有上海市軟件行業協會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和上海市軟件行業協會頒發的《軟件產品評估證書》;
申報材料
(一)《軟件企業評估申請表》(申請企業應當登錄上海市軟件行業協會“雙軟評估”平臺,在線填寫,經初審通過后方可打印);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加蓋企業公章)復印件;系統集成類軟件企業需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加蓋企業公章)復印件;
(三)企業擁有的軟件著作權、專利、《軟件產品評估證書》等自主知識產權證書或受理通知書等有效證明材料;
(四)上年度《職工人數、學歷結構、研究開發人員數情況表》,經社保部門簽章的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等社保證明材料;
(五)經具有國家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上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列表暨收入情況歸集表》、《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企業主要應交稅金明細表》;
(六)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七)ISO9000系列或CMM/CMMI等質量管理體系證書,或者提供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說明以及有效運行的過程文檔記錄等保證產品質量的相關證明材料;
(八)上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清單及相應的大部分合同與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