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雜志和網絡揭露淘寶內部員工的集體腐敗問題.上面詳細的講述了這個腐敗的內容.淘寶的內部人員借助工作的權利為自己謀私利,金額大到千萬.而且其中人員竟然包含有淘寶管理人員.這點和淘寶的管理還是離不開的.
雖然淘寶之后立馬對這個消息有回應,說此雜志這樣報道是因為淘寶拒絕在該雜志繼續做廣告投入.而且文章所說的內容都是淘寶之前披露的.但真真假假假誰也說不清了.
有權力則有腐敗,有不受監督的權力,背后則必定產生權力的腐敗。淘寶之所以存在腐敗,企業當然應該負有重要責任,但又不應全歸咎于企業。“網絡社會”進化太快,技術進步太快,以至于遠遠走在管制、管理與規則前面。
淘寶是不是具有腐敗基因外界不得而知,但中國市場確實有較多的腐敗基因,因此在面對新事物所帶來新問題之時,更加缺乏應對能力。
多年前,哈佛商學院教授德伯拉·帕斯寫過一本書《從海盜船到黑色直升機》,講述了人類技術與管制這段相互纏斗的歷史,“當技術發展走在政府管制和市場前面,至少有一段時間無規則可循時,先驅者們奮力前行,任由政府在睡夢中喘息的情形。但是最終,不可避免地,連牛仔都意識到他們需要規則:產權規則、協作規則、競爭規則,于是原先的先驅者們求助于政府,說服政府制定規則,為下一次革新浪潮搭建舞臺。”
政府官員參股民企,并為之牟利,當然是違法,但淘寶員工參股店鋪算不算違法?政府官員隨意找茬封一家無辜商店屬于迫害行為,淘寶員工隨意關停網店又該如何認定?其實,這些在法律上都應該有所講究,單靠公司的懲治力度已不足以震懾丑行,像被開除、免職、退賠這種檔次的腐敗成本,與成百萬上千萬的獲利相比,簡直輕如鴻毛。
一大袋子錢放在你面前,拿了又沒有太大風險,你會不會動心?
電商、腐敗、勒索、黑幕,一系列關鍵詞使這樁涉及中國最大電商平臺淘寶的公案注定會上升為一場互相攻訐的口水戰,但繞過口水與迷霧,至少事件中有兩個事實可以確認:其一,在淘寶上,確實有員工參與了腐敗行為;其二,淘寶官方對腐敗并非視而不見,而是做出過處置,并且披露到外界,比如今年3月,淘寶團購平臺聚劃算的CEO就因為員工腐敗、管理不當而被下課。
盡管媒體根據淘寶“腐敗內幕”之觸目驚心,而認定淘寶存在腐敗的基因,從而得出“反腐敗,淘寶亡;不反腐敗,阿里亡”這樣的結論略顯夸張。但文章所描述的內容依舊值得關注,這是因為淘寶巨大的影響力,如朋友在我微博留言所云:誰家沒個上淘寶的女消費者?
更廣泛的意義則超出淘寶之外,與去年的“淘寶商城暴動”一樣,這些腐敗丑聞雖然發生在淘寶,但卻不獨屬于淘寶一家,暴露出的是整個互聯網業的問題,屬于新現象帶來的新問題。
在傳統觀念中,腐敗一詞多與政府官員相聯系,但現在,本該平凡的互聯網公司員工--“淘寶小二”們居然也“腐敗”起來,什么原因?答案很簡單,他們手中掌握著某種資源分配的權力。
在現實中,淘寶是一家普通的民營企業,但在互聯網上,它的身份卻絕不普通。由于淘寶運營著在中國互聯網上近乎壟斷地位的B2C電商交易平臺,擁有數億注冊用戶,覆蓋了中國絕大部分網購人群,這使得它還兼具網絡社會管理者的身份,在“淘寶社會”中,“淘寶小二”們就不再像其稱呼所示的那么卑微,他們是名副其實的“公仆”,和官員一樣握有重權,刷信譽與刪差評、無理由關店、參股店鋪,這些都可稱為權力尋租,與現實中官員的腐敗如出一轍。
以前,企業家是在辦網站,但隨著互聯網的影響越來越大,參與的人數越來越眾,中立性性互聯網平臺越來越多,它們所管理的越來越接近于一個“網絡社會”,在權力膨脹的同時,以管理公司的傳統思維去治理網絡社會,必定會力有不逮--尤其是對于淘寶這樣各種經濟利益高度聚集的商業平臺。
除了淘寶,互聯網上還存在著很多這樣各自獨立的網絡社會,比如QQ、開心網、微博乃至各種網絡游戲,它們都可能遇到類似的“淘寶式腐敗”,只不過輕重不同而已,比如,在網絡游戲界,就曾多次被報道有員工因向玩家倒賣裝備而被判刑。
互聯網使互聯網公司獲得了太多的權力,但它們還沒有被來得及賦予相應的約束、責任與義務。
嚴格來講,淘寶丑聞的爆出并非壞事,對于中國互聯網業它具有某種程度的普遍意義,無論淘寶還是京東、騰訊、百度,這些“網絡社會”的管理者,它們應該意識到,自己在管理的早已不再僅僅是一家普通的互聯網公司,它們的角色也不再僅僅是商人或者企業,而正在向更中立的“政府”角色轉移,怎么扮演好“網絡政府”的角色,怎么做好網絡社會的公共治理,這是個重要而艱深的課題。
互聯網和傳統的商業來講還是有他們各自的特點,而且網絡的粘性比實體更強.而這點可以說也是的弱點,由于網絡溝通方便,很容易形成風,來的容易,去的也快.雖然淘寶的實力一家獨大,但是如果不加以好好維護,那結局很難講.